【文字解讀-保基本民生】《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淮南市新生兒參保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日,淮南市醫保局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了《進一步優化淮南市新生兒參保政策工作方案》(淮府辦〔2026〕2號)(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文件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背景
為積極響應國家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號召,切實減輕新生兒家庭醫療保障負擔,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淮南市結合本地醫保工作實際,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定并印發了《進一步優化淮南市新生兒參保政策工作方案》,為新生兒健康成長筑牢醫療保障防線。
(二)政策依據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舉措>的通知》(皖衛人口家庭秘〔2024〕8號)。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落實國家全民參保長效機制要求,將新生兒納入重點保障,以制度安排兜住民生底線,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新生兒免疫力弱、疾病風險高,免費參保可實現出生即保,自出生起的合規醫療費用可報銷,降低家庭因重癥、早產等帶來的經濟風險。本《方案》的制定是為新生兒筑牢醫保“第一道防線”,助力人口高質量發展。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一)文件立項、起草
2025年11月9日,借鑒合肥、馬鞍山經驗做法草擬《方案》初稿;2025年11月11日,完成財政補足資金的測算,并與其他部門會商研究后對《方案》初稿進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12月18日,經市醫保局會議審議通過。
(二)意見征集及反饋
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9日,發函至財政、衛健、稅務、各縣區人民政府、醫保部門、市醫保局各科室、中心以及公開掛網征求意見,并結合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對《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
(三)合法性審查
2025年12月29日,局法規科合法性審查通過;2026年1月4日,淮南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通過;2026年1月5日,淮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方案》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意見審查通過。
(四)政府會議審議
2026年1月12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五)正式發文
2026年1月20日,正式印發。
四、工作目標
地方政府全額代繳新生兒出生當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直接為家庭減負,契合優化生育政策導向,增強生育意愿,助力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五、主要內容
(一)代繳對象
2026年1月1日零時以后在我市出生的新生兒,且其父母一方需在我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即可享受地方政府全額代繳出生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福利,無需家庭額外承擔參保費用。
(二)參保待遇
1.新生兒出生90天內(含90天)完成參保登記的,按當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享受全額代繳,醫療待遇從出生之日起至當年年底全面生效,涵蓋期間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
2.出生超過90天辦理參保登記的,同樣享受政府代繳政策,但醫療待遇自登記次日起開始計算。
3.若新生兒在出生90天內跨年度參保,僅出生當年享受代繳福利,醫療待遇仍按出生90天內參保的標準執行,保障待遇不受跨年度影響。
(三)參保渠道
前提條件:新生兒需完成戶籍登記
線上可通過皖事通APP、微信或支付寶搜索進入“安徽醫保公共服務”小程序,即可在線完成參保登記,全程無需跑腿。
線下需父母攜帶新生兒戶口簿,前往各級醫保征繳經辦機構窗口,現場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工作人員將提供全程指導。
(四)過渡安排
1.2026年1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兒,仍按原有參保政策執行,不適用本次代繳新規。
2.2026年1月1日零時后出生且符合代繳條件的新生兒,若家庭已提前繳納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將按規定予以追溯退還,確保政策紅利不遺漏。
(五)執行時間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六、創新舉措
《方案》的實施,核心是在財政保障、服務流程、待遇享受三方面實現突破,讓新生兒“出生即參保、參保即享受”,切實增強家庭獲得感與幸福感。
七、保障措施
相關部門根據責任分工,扎實做好新生兒參保工作,確保政策穩妥落實。
八、政策咨詢渠道
解讀機關:淮南市醫療保障局
解讀科室:待遇保障科
解 讀 人:李京京
聯系方式:0554-6686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