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房屋過戶如何繳納出讓金(收益金)

發布時間:2026-06-18 10:15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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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八公山區新莊孜街道新培社區劃撥性質非住(商業)用房,過戶的話是繳納出讓金還是收益金,是按照哪種方式繳納(有無計算公式),是否有參考文件
答 復:

尊敬的網民朋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問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認真辦理后,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您反映的劃撥非住過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電話與您聯系,解答了劃撥非住房屋應交納土地出讓金,并告知如何辦理補土地出讓的相關途徑。
    淮南市12345熱線于5月29日10:29回訪,您表示部門工作人員已聯系進行了解釋說明。后續的如對相關問題還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致電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一步咨詢了解,聯系方式:0554-260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