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淮南市人民公園施工期間“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的通告
為保障淮南市人民公園項目施工空域安全,防范“低慢小”航空器違規飛行引發安全風險,杜絕各類黑飛擾航、干擾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施工作業安全有序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人民公園施工期間我市加強“低慢小”航空器飛行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段及區域
(一)管控時段
2026年7月14日至9月15日全時段
(二)管控區域
淮南市人民公園及其周邊3公里全域
二、管控對象
本通告所稱“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積小特征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
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低空飛行航空器及器具。
三、管控措施
在管控時段和區域內,禁止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上述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各類飛行活動,經依法批準執行活動的電視傳播和航拍、警務、應急救援等飛行任務的除外。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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