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6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新聞發布會召開

主持人:
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事關民生福祉、事關市場秩序。政府各部門始終恪盡職守、擔當作為,以扎實舉措全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在2026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今天,我們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25年各消費領域查處的典型案例并回答記者關心的問題,出席本場新聞發布會的有: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宮軼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馬學根、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洪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段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岳青、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副支隊長姚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黃華純。下面我們依次進行。
首先,請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宮軼男發布典型案例。

宮軼男:
2025年,淮南法院緊緊圍繞“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消費安全、公平交易、誠信經營的新期待,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審結涉消費者權益刑事案件43件、消費者權益民事公益訴訟7件、普通涉消費者權益民事案件1000余件。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淮南中院向社會發布2025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以展現人民法院踐行“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保護民生”的司法理念,彰顯司法守護群眾美好生活的堅定決心。
案例一:預付式消費中經營者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消費情況的,應承擔不利后果
——周某訴淮南某健身服務公司服務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未成年人周某在淮南某健身服務公司經營的游泳館購買“一對一游泳私教課程”,支付費用2000元,該公司為其開具了增值稅電子發票。周某上課2節后,因生病、學業安排等原因未能繼續。2024年8月,周某及其母親前往游泳館要求繼續上課或退費,該公司以“查無發票記錄”為由拒絕提供服務。經向相關單位投訴均未解決。該公司隨后停止經營。周某遂起訴要求該公司退還剩余8節課程費用1600元。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雖未與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但持有經營者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票載明金額及具體項目,足以證明雙方建立服務合同關系及周某已履行付款義務。在預付式消費中,經營者作為服務的提供方,負有對消費記錄、課時進度等信息的記錄和保存義務。淮南某健身服務公司以“查無記錄”為由拒絕提供服務,且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周某的消費情況,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判決:淮南某健身服務公司退還周某剩余課程費用1600元及相應利息。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保護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中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近年來,預付式消費在健身、美容、教育培訓等領域廣泛存在,消費者一次性支付費用后,常面臨經營者跑路、服務中斷、維權困難等問題。本案裁判明確了預付式消費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消費者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持有正規發票,已盡到初步舉證責任。法院準確把握預付式消費的特點,合理分配舉證責任,認定經營者負有消費記錄保存義務,在其無法提供證據時應承擔不利后果,對于規范預付式消費市場秩序、引導消費者增強證據意識、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示范意義。
案例二:經營者未履行告知義務構成消費欺詐,應承擔“退一賠三”法律責任
——李某訴淮南某汽車銷售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李某從淮南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一輛家用汽車。因無現車,銷售公司便從其他公司調貨交付,并在合同中明確承諾“保證汽車為新車,外觀沒有損壞”。李某提車后發現,油門踏板及主駕座位下有碎玻璃殘留,遂向銷售公司詢問。經銷售公司向其調貨公司核實,該公司承認該車前擋風玻璃在調貨前因受損已被更換。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銷售公司雖主張其對擋風玻璃更換一事不知情,但作為汽車銷售經營者,其負有對銷售車輛狀況進行全面檢驗、核實的法定義務,并應如實向消費者告知相關情況。本案中,銷售公司調貨時未盡檢驗核實義務,交付時亦未告知車輛曾更換擋風玻璃的事實,導致李某基于“新車、無損壞”的錯誤認識并作出購買決定,屬于“負有告知義務的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法定情形,其行為構成消費欺詐。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判決:撤銷購車合同,銷售公司退還李某全部購車款,并支付三倍價款賠償金。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嚴厲打擊消費欺詐行為的典型案例。汽車作為價值較高的大宗消費品,其質量狀況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策。銷售者作為專業經營者,具有信息優勢和審查能力,應當全面、真實地向消費者披露商品信息。經營者因重大過失未盡告知義務,導致消費者陷入錯誤認識的,同樣構成消費欺詐,應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這一裁判規則強化了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司法保護,倒逼經營者誠信經營、規范銷售,彰顯了人民法院維護公平交易秩序、凈化消費環境的司法立場,為構建安全放心的消費市場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三:生產銷售假冒立邦乳膠漆,侵害消費者權益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
——安徽省消保委訴李某飛等人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李某飛租賃廠房、購置設備生產假冒立邦牌乳膠漆,并通過淘寶店鋪對外銷售,累計銷售金額60萬余元,非法獲利11.8萬元。李某耀、李某虎、李某玉分別于2023年先后參與生產、灌裝及銷售假冒立邦乳膠漆,銷售金額分別為50.5萬余元、36.9萬余元、26.4萬余元,非法獲利共計20.9萬余元。2024年,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李某飛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適用緩刑,并處罰金四萬至十二萬余元不等,追繳違法所得,沒收制假工具、材料及假冒產品。
2025年安徽省消保委依法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
【裁判結果】
淮南中院經審理認為,李某飛等四人生產、銷售假冒立邦乳膠漆,其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構成欺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判決:李某飛、李某耀、李某虎、李某玉分別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六十余萬元、五十余萬元、三十余萬元、二十余萬元;同時責令四被告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的聲明。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打擊假冒偽劣、維護消費者群體權益的典型案例。制售假冒知名品牌乳膠漆,不僅侵害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更因產品質量無法保證,給不特定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埋下隱患,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面對個體消費者維權成本高、舉證難、力量弱的現實困境,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消保組織提起公益訴訟,運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違法成本,既懲戒了不法行為人,又警示潛在違法者,彰顯了司法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堅定立場。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事關民生福祉,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淮南中院將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以更強烈的擔當、更務實的舉措、更高效的協作,切實維護好每一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我市打造“放心消費在淮南”的城市名片貢獻更大的司法力量!
主持人:
下面請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馬學根發布典型案例。

馬學根:
尊敬的各位媒體朋友們:
大家好!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我謹代表市文旅局、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向長期以來關心和支持文旅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2025年度,市文旅局、市文化執法支隊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聚焦旅游、網絡文化、版權、藝術考級、文物等重點領域,立案辦理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政案件92件,1起案件刑事移交,在維護市場公平正義、創造安全有序的消費環境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下面我向大家通報市文旅局文化執法支隊辦理的7件典型案例。
一、網吧接納未成年人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2025年,經學生家長投訴至市文化執法支隊,稱山南某網吧存在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情況。后經過投訴轉辦,經調查,發現該網吧在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同時,為了吸引客戶,采取充值送網費方式,誘導該網吧上網的未成年人進行充值消費。執法人員對該經營戶進行了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全額退還未成年人充值金額100元。同時,執法人員向該場所負責人詳細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監護責任履行、不良行為預防、行業行為自律等內容,告誡經營者一定要依法合規經營,任何無視未成年人保護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二、預付式消費退費糾紛案——消費者合理變更訴求應予支持
2025年,校外藝術培訓消費者劉女士向市文化執法支隊投訴,稱其在某培訓機構報名參加了一項為期96學時的培訓課程,繳納費用2890元,后因該機構變更經營場所,新址培訓條件無法滿足劉女士預期,導致其無法按照原計劃繼續參與培訓。劉女士提出退費申請,要求退還剩余80學時的費用。但該機構以合同約定為由,要求收取20%的違約金(約600元),雙方就此發生爭議。經調解,該機構最終同意免除違約金,按照剩余80學時比例退還費用。劉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三、藝術考級預收費糾紛案——厘清規則促和解 消費者權益得保障
2025年,消費者楊先生向市文化執法支隊投訴,稱其孩子就讀的某舞蹈培訓機構提前一年預收考級費用,后因故無法參加考級,要求退費遭拒。楊先生認為該機構存在不合理收費行為,要求予以處理。經調解,該機構退還楊先生考級費用及相關學時費用約1000元,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四、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游客高某反映其與朋友于2025年3月28日在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花費2700元報名參加青甘大環線旅游活動,過程中簽訂的旅游合同線路與當時詢問線路不一致的問題要求部門介入督促旅行社進行相應賠償。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核查案件基本情況,發現旅游行程單與已經簽訂的電子旅游合同行程存在較為明顯的差異,執法人員通過現場調查取證,確認高某投訴問題屬實。經積極調解,2025年4月21日,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退還高某等2人費用合計1736元。高某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由于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二條“旅行社為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對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964元的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另案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
五、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虛假宣傳案
游客黃女士電話投訴反映其通過同村熟人趙某報名參加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山東旅游活動。期間,山東地接導游人員誘導黃女士手機掃碼消費了5000多元購買翡翠產品。黃女士要求部門協助退款。執法人員調取了黃女士當天的旅游合同及業務確認單,發現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在此趟旅游行程及旅游合同中存在涉嫌虛假宣傳的行為,并予以立案,該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三十二條“旅行社為招徠、組織旅游者發布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游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對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處以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4290元的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另案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同時責令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協助退還黃某女士購物折損費用1800元。黃某女士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六、張某擅自從事導游業務、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及誘騙消費案
2025年6月,市文化執法支隊聯合謝家集區市場監管局對謝家集區內某酒店內誘騙50名老年游客購買保健品的行為進行檢查。執法人員通過走訪當事人、調查詢問、取證、固證,確認了張某自6月份開展,在未取得導游資質、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大批老年游客前往陳某酒店購物。以上行為存在擅自從事導游業務、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兩項違法事實。2025年9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有關規定,對張某上述兩項違法行為進行合并立案查處,罰款人民幣11000元,為現場游客挽回購物經濟損失54萬余元。該案件實現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協同辦案,有力打擊了擅自從事導游業務、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且誘騙消費的違法行為。
七、某音像制品出租店發行進口出版物未從《出版管理條例》規定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案
2025年9月16日,市文化執法支隊接到投訴人吳某投訴其在壽縣某音像制品店購買的外文光盤疑似是盜版產品后,立即聯合壽縣文化執法大隊及屬地公安機關對位于淮南市壽縣壽春鎮瑤海大市場的某音像制品店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各類外文音像制品共計5679盤。經鑒定,該音像制品店發行進口出版物未從《出版管理條例》規定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屬違法行為。2025年11月24日,依據《出版管理條例》、《安徽省新聞出版(版權)電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2025年版)》,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罰款30000元并沒收音像制品5679盤的行政處罰。
主持人:
下面請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王洪麗發布典型案例。

王洪麗:
各位媒體朋友們:
大家好!2025年,全市衛生健康系統緊緊圍繞雙隨機抽檢、專項行動等重點任務,以群眾密切關心的醫療領域為抓手,依法監督、強化監管,全面完成各項衛生執法重點工作任務,立案查處各類案件259起,切實維護全市人民群眾健康權益。下面由我向大家發布淮南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執法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陶某某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活動案
2025年6月9日,市衛健委接群眾舉報山南新區某文身美容店開展非法醫療美容線索。
經調查,該美容店負責人陶某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于2025年2月6日至5月5日,使用“皮秒”激光儀器為顧客開展祛斑、洗眉,祛紋身服務。
陶某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依法給予陶某某沒收違法所得700元、沒收激光儀器一臺,并罰款20000元的處罰。
案例二:淮南市謝家集區某口腔診所超出備案范圍開展診療活動案
2025年6月24日上午,謝家集區衛健委在開展規范口腔醫療服務專項行動檢查時發現,某口腔診所備案憑證核準的診療科目為口腔科,診所二樓有一診室標有“種植中心”標識牌,該診所未進行口腔種植業務備案。同時,在該診所二樓無菌室內發現一臺滅菌器,該臺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標簽標注的截止使用效期為2024年10月,此設備超年限使用。
對該口腔診所存在的未經衛生健康部門備案開展口腔種植診療活動以及使用過期的臺式壓力蒸汽滅菌器消毒口腔器械等違法行為,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謝家集區衛健委依法給予警告并罰款12000元的處罰。
案例三:邊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從事針灸診療案
2025年7月9日,市衛健委對山南新區某理療中心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理療中心張貼有針灸推拿宣傳海報,在工作臺上有已拆封的針灸針,同時,門診登記簿上查見針灸登記。經核實該理療中心經營者邊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為他人進行針灸診療活動。
邊某未取得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及執業證書從事針灸診療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三條第四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依法給予邊某沒收違法所得500元及非法器械,并罰款20000元的處罰。
案例四:某超市經營衛生質量檢測不合格的衛生用品案
2025年3月26日,市衛健委在某超市隨機抽檢一款山東某公司生產的成人護理墊,經檢測該產品微生物指標不合格。執法人員向經營單位發送《檢驗結果告知書》,并向生產企業發送《樣品確認書》對不合格產品進行了告知確認。
該超市經營衛生質量檢測不合格的衛生用品的行為,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責令該超市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并給予罰款2000元的處罰。同時向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移送違法行為線索。
案例五:高某某未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開展口腔種植診療活動案
2025年9月9日,謝家集區衛健委接市場監管部門移送線索,反映某口腔門診部醫生高某某涉嫌異地執業。
9月10日,謝家集區衛健委聯合區市場局開展現場調查。執法人員現場調閱了該門診部種植室的監控視頻,記錄了高某某為患者施行口腔種植手術的行為,經查閱門診病歷,確認高某某共接診了8名患者。高某某持有《醫師執業證書》,注冊的執業地點為成都某醫院,執業類別為口腔專業,未在淮南某口腔門診部辦理多機構執業備案手續。
高某某未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開展口腔診療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謝家集區衛健委依法給予高某某警告并罰款12000元的處罰。
主持人:
下面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段然發布典型案例。

段然:
2025年,市市場監管局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不斷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能,加大執法工作力度,積極履行和探索新體制、新形勢下執法工作,執法稽查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市場類和藥品類案件查辦均居全省前列:全市辦理案件總數3833件,行刑銜接案件57件,公布典型案例7批53件,4件典型案例被市場監管總局采用,14件典型案例被省局采用,1件知識產權案件被評為全國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件,1件食品違法案件被省市場局和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下面將要發布的案例集中展現了市場監管部門2025年度聚焦民生熱點、落實“四個最嚴”、推動社會治理的履職成效。下面由我向大家發布2025年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的部分典型案例。
一、淮南市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安徽某電纜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電纜案
2024年9月23日,壽縣市場監管局收到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稱對安徽某電纜有限公司假冒注冊商標一案已審結,決定對其不起訴,將案件線索移送本局處理。經查,當事人生產、銷售假冒無錫市江南電纜廠“五彩”注冊商標的電纜21種,銷往安徽省阜陽市一客運項目,并自行制作標示了“五彩”商標及商標注冊標記的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保證書、產品檢驗報告一并隨電纜交付,扣除稅收后貨值金額超155萬元。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當事人提出已退繳違法所得、向商標受讓人賠償并取得諒解。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參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發布第三批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指導案例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3〕54號)中指導案例10號,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1月10日,淮南市壽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安徽某電纜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電纜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6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淮南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鳳臺縣某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案
2025年1月9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鳳臺縣劉集鎮前進村橋東一組的鳳臺縣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發現包裝機械、噴碼機墨盒清洗液、墨盒、電池、玻璃瓶裝不明液體、無生產日期的產品等物品。經當事人現場復現:用毛巾浸入上述不明液體后,擦拭“一家人豆奶粉”原有生產日期噴碼,可將生產日期清除,用包裝機械重新在該包裝噴碼,印制的生產日期與包裝機械電子顯示屏顯示的生產日期一致。當事人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及《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第八條第二項的規定,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處罰。
2025年1月9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鳳臺縣某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涉案產品并處罰沒款5.044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淮南市田家庵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托育服務有限公司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5年1月13日,田家庵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該托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其公司門頭為藍底白字,字樣為“徽洲學堂”,在該公司玻璃外墻上張貼有世界冠軍馬琳的形象及以下標語:“冠軍標準權威認可”、“徽洲學堂攜手18個世界冠軍馬琳先生,以冠軍的態度要求品質”、“公司是行業少數榮獲202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榮譽認定品牌之一”、“徽洲學堂創立12年以來,贏得數萬家庭,累計服務的孩子數量”。同時執法人員在該公司還發現宣傳單頁上印有世界冠軍馬琳的形象。該公司無法提供馬琳代言相關材料。經查,當事人以預付形式提供托育服務,自2024年10月開始使用運動員馬琳肖像與姓名進行宣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田家庵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8月15日,淮南市田家庵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托育服務有限公司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電器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25年1月27日,潘集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意見書,意見書載明:2022年,當事人在沒有生產、銷售飛利浦燈具資質的情況下,與江蘇某有限公司合作,要求其生產“PHILIPS”(飛利浦)照明燈具,當事人共銷售帶有“PHILIPS”標識的燈具1863套,貨值37.62萬元,違法所得9.6978萬元。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潘集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6月9日,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電器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6978萬元,罰款56.43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土菜館提供餐飲服務設置最低消費案
2025年2月26日,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監督檢查發現,大通區某土菜館在接受2025年1月29日到2月3日(正月初一到初六)之間預訂包廂時,約定了包廂的最低消費額。經查,當事人向顧客約定了包廂的最低消費約50元/人,并將寫有最低消費情況的訂單照片發布到微信朋友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淮南市反餐飲浪費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大通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淮南市反餐飲浪費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予以處罰。
2025年5月7日,大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土菜館從事餐飲服務設置最低消費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
六、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儲存藥品和非法渠道購進藥品案
2025年3月7日,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在藥店無標識儲物間內存放金感膠囊、咳速停糖漿、復方一枝黃花噴霧劑等過期藥品32盒,上述過期藥品存放于無標識房間內,與合格品混放且未置于不合格品區。另查明,寧泌泰膠囊、瑞格列奈片、纈沙坦氫氯嚏嘜膠囊共17盒,當事人提供的進貨單據,顯示供貨方為未獲得批發資質的單體零售企業,通過掃描藥品外包裝盒印刷的碼上放心追溯碼,顯示藥品追溯碼驗證通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和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參照《安徽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二十九條,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6月13日,淮南市大通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大藥房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儲存藥品和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沒收涉案藥品并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淮南市鳳臺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鳳臺縣某鮮果經營部經營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案
2025年5月22日,淮南市鳳臺縣市場監管局根據不合格檢驗報告(苯醚甲環唑項目不合格)的線索,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被抽檢不合格批次的沃柑,當事人提供不出供貨單位的營業執照、檢驗報告等資料,僅提供了購進票據。經查,被抽檢不合格批次的沃柑已銷售完。當事人未履行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上述沃柑貨值170.10元,違法獲利為170.1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五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六十五條的相關規定,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鳳臺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8月1日,淮南市鳳臺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鳳臺縣某鮮果經營部經營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作出: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70.10元;3、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農副產品加工廠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5年6月18日,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潘集區某農副產品加工廠開展檢查,發現當事人生產場所正在生產加工牛雜類熟食肉制品,在食品添加劑倉庫中發現4袋焦亞硫酸鈉食品添加劑,其中1袋已開封使用。經查,當事人違法所得為8275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八十四條的規定,潘集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8月25日,淮南市潘集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某農副產品加工廠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食品添加劑焦亞硫酸鈉、罰沒款合計1.82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淮南市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分局查處淮南某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行為案
2025年7月8日,我分局執法人員在上海鴻方知識產權咨詢事務所鑒定人員的配合下,對淮南某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門店內擺放有“美孚”牌機油39瓶,經上海鴻方知識產權咨詢事務所鑒定人員現場辨認,初步判斷上述商品涉嫌侵犯“美孚”、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已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并參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2024年版)第六章第【269】條第三項之規定,淮南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9月8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法對淮南某汽車維修服務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萬元、并沒收違法商品的行政處罰。
十、淮南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淮南市某人民醫院未按規定報告化妝品不良反應案
2025年7月10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淮南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對某人民醫院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該院2025年4月有兩起門診病例符合化妝品不良反應上報要求,均未按規定上報,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和行政自由裁量有關規定,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2025年7月31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淮南市某人民醫院未按規定報告化妝品不良反應的違法行為,作出警告、處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主持人:
下面請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岳青發布典型案例。

岳青:
各位新聞媒體的朋友們,大家好:
2025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與消保委緊密配合,聚焦食品藥品安全、公共服務消費、知識產權保護等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監督力度,在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維護市場公平正義、創造安全有序的消費環境等方面做出積極努力,全年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案件67件,發出檢察建議46件,提起訴訟7 件,辦理支持起訴案件5件,法院均判決裁定支持。下面我向大家通報全市檢察機關辦理的5件典型案例:
一、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支持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起訴解綁未成年人“寵物貸”霸王條款民事公益訴訟案
安徽某寵物店在網上宣傳“寵物免費領養”,欺騙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到店,并以重慶某寵物店名義與消費者簽訂《購買貓(犬)糧合同》。要求消費者按每月180元分期支付18個月“寵糧費”,按3元/天承擔違約金,超期一月支付違約金3000元。將“免費領養”變為分期付款的“寵物貸”,合同第2至7條以及特別確認條款排除、限制消費者調低違約金、解除合同等多項合法權利,不合理減免經營者責任,不當加重消費者義務,且案涉消費群體包括未成年的在校生,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與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淮南市院)在履行法治副校長職責中發現轄區內有大量未成年人涉及“寵物貸”,遂于2024年8月5日立案調查并依法發布公告,經調查核實,“寵物貸”涉及安徽、湖南、湖北、廣東、廣西、云南等22個省份600余名消費者。公告期內,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授權市消保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并依法函告淮南市院,市消保委于2024年12月6日向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確認合同中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無效,并在《人民法院報》公開道歉,淮南市院于2024年12月23日依法作出支持起訴決定。
2025年5月22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該訴訟請求。被告不服一審判決,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25年9月10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本案中,檢察機關聯合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關注新業態治理,切實發揮調查核實權,通過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綜合履職,為600余名消費者解綁“霸王條款”,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彌補行業治理漏洞。
二、大通區人民檢察院支持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訴彭某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民事公益訴訟案
彭某輝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榮耀、華為公司授權的情況下,通過淘寶對外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手機后蓋。經統計,2023年2月至11月,彭某輝共銷售105萬余元。彭某輝非法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手機后蓋,擾亂了商標管理秩序和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大通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大通區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彭某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遂于2024年6月18日立案,并依法發布公告督促、建議有權提起訴訟的法定機關和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并書面反饋大通區院。2024年8月14日,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決定對彭某輝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并授權淮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消保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淮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由大通區院支持起訴,并函告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大通區院與市消保委就行為人侵權行為認定、主觀過錯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溝通,協助市消保委收集相關證據。2024年8月28日,大通區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訴決定。
2025年11月15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對訴訟請求全部予以支持,采納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意見,判決被告彭某輝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05萬元,并在國家級報刊刊登公開賠禮道歉聲明。案件辦理中,檢察機關堅持“刑事+公益訴訟”綜合履職,依法支持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有效提振了消費信心,在全社會營造激勵創新創造、維護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三、壽縣人民檢察院督促履行單用途預付卡備案問題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壽縣部分超市、加油站等市場主體在開展預付式消費經營活動中,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游離于監管之外等問題,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存在消費糾紛等風險隱患。
壽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壽縣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中,通過運用“單用途預付卡規范治理法律監督模型”,調取并篩查轄區內經營企業名單,通過與全省范圍內預付卡備案企業名單比對,發現轄區內部分企業存在未按規定備案的問題,壽縣院遂于2025年11月19日立案調查。鑒于相關行政機關職能調整,預付式消費監管職責邊界不夠清晰,為切實厘清監管責任、凝聚執法司法合力,壽縣院于同年12月2日組織召開公開聽證會,充分聽取行政機關意見,厘清部門職責。同年12月9日,壽縣院向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依法履行預付式消費經營主體備案及日常監管職責,推動規范預付式消費市場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2026年2月3日,行政機關書面回復壽縣院,案涉未備案企業均已完成備案程序,相關監管部門間已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同時編制印發《關于警惕預付式消費風險的提示》,在全縣50余處經營場所宣傳布置,并在企業注冊登記窗口處張貼告知書,打通政策傳達“最后一公里”。
經壽縣院跟進監督,涉案企業均已完成備案,部門聯動監管機制有效運行,預付式消費風險提示全面鋪開,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力保障。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緊盯預付式消費監管薄弱環節,積極推動多部門協同監管,以檢察建議促進行政履職,切實筑牢消費安全防線,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與社會公共利益。
四、潘集區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美容店無相關資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行政公益訴訟案
潘集區部分美容美甲店存在線上線下違規發布“打耳洞、穿唇釘”等廣告視頻,并違規經營醫美項目,致使廣大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受到潛在威脅。
潘集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潘集區院)在開展“食藥安全益路行”公益訴訟監督工作中發現本案線索,遂立案調查,經調查查明轄區內部分美容美甲店在未注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未辦理執業注冊手續的情況下,在店鋪外墻、網絡平臺等渠道違規發布“打耳洞、穿唇釘”等廣告視頻,并違規開展相關醫美項目。2025年3月17日,潘集區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對轄區內各類美甲美睫等場所及執業人員違規無證開展醫療美容服務進行專項整治,督促商家合法有序經營,規范轄區醫療美容服務市場秩序。2025年4月30日,行政機關書面回復稱案涉店鋪均拆除、下架有關違規宣傳廣告,并已對全區11個鄉鎮(街道)100多家美容美甲機構開展非法醫美等專項檢查,100多家機構負責人均自愿簽署《生活美容服務承諾書》,并張貼監督警示標識及監督舉報電話。
2025年5月,潘集區院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開展整改問題“回頭看”,相關問題均已整改到位。本案中,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公益訴訟法律監督,進一步堵塞監管漏洞,督促行政機關打擊整治醫美亂象,推動醫療美容行業的規范健康發展,服務和保障了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益。
五、八公山區人民檢察院督促履行二次供水設施安全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
八公山區部分小區二次供水設備存在維護人員健康證過期、未建立維護臺賬、設備及衛生管理制度缺失等安全隱患,群眾飲水安全存在隱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2025年4月,八公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八公山區院)在開展“二次供水”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本案線索,并于2025年4月25日立案。通過調查發現沿湖小區、八公山新村等小區存在維護人員健康證過期、未建立維護臺賬、設備及衛生管理制度缺失等安全隱患問題,相關行政主管機關未依法有效履職。2025年5月7日,八公山區院向該行政主管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二次供水監督管理職責,責令相關單位就上述問題限期整改,并全面排查轄區供水單位衛生隱患,消除居民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2025年7月4日,行政主管機關書面回復稱,已開展現場排查,轄區涉二次供水設備共6家物業公司、10個單位,已對相關責任主體分別進行現場衛生監督檢查指導,要求問題隱患小區、單位限期整改。
2025年7月18日,八公山區院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發現相關維護臺賬、設備及衛生管理制度已完善,管理維護人員健康證明等已公示上墻,逾期健康證已更新,相關管理制度已規范展示,衛生安全隱患已消除,問題得到有效整改。本案中,檢察機關以二次供水問題為“小切口”,聚焦群眾關心關切問題,精準制發檢察建議并邀請“益心為公”志愿者參與案件整改成效評估,讓人民群眾生活飲用水安全得到切實守護。
下一步,全市檢察機關將繼續立足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緊盯消費維權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府檢聯動”工作機制,持續加大辦案力度,同時加大法治宣傳工作力度,提升消費者維權意識和經營者法治意識,為構建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費環境貢獻檢察力量。最后,再次感謝各位媒體朋友對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希望大家繼續關注和報道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共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貢獻力量。謝謝大家!
主持人:
下面請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副支隊長姚瑞發布典型案例。

姚瑞:
尊敬的各位媒體朋友們:
大家好!按照本次發布會安排,由我向社會各界通報2025年全市公安機關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的工作成效。首先,我謹代表淮南市公安局,向長期以來關心、支持公安工作的新聞媒體和廣大市民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和誠摯的敬意!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事關民生福祉、市場秩序與社會穩定,是公安機關肩負的重要職責和使命。2025年,淮南市公安局在市局黨委和上級部門的堅強領導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消費領域痛點難點問題,主動擔當、履職盡責,通過強有力的打擊整治,有效鏟除消費領域違法犯罪滋生土壤和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同時,支隊緊密聯合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文化旅游等部門,持續開展“昆侖”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實施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精準打擊。全年共偵破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刑事案件10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查獲假冒偽劣商品案值達5000余萬元,切實維護了全市消費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保障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下面,我向大家通報我市公安機關偵辦的三起侵害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
一、閑魚“虛偽的信徒”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2025年3月,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利用網絡二手交易平臺銷售假冒知名品牌音響設備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許某,現場查扣大量假冒品牌音響及相關配件。經查,該犯罪團伙自2022年10月以來,通過網絡店鋪將假冒產品銷往全國多個省市,手段隱秘,涉案金額巨大。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直播帶貨”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2025年6月,公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利用網絡直播平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運動鞋服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解某、趙某,現場扣押假冒知名品牌鞋服2000余件,涉案價值15萬余元。經查,兩名犯罪嫌疑人利用直播帶貨的便利性與即時性大肆銷售侵權商品,該行為隱蔽性強、傳播速度快,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該案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三、某文具經營部銷售侵權復制品案。
2025年10月,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銷售侵權復制品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曹某德、曹某帥、吳某,在其經營場所查獲大量侵犯熱門影視動畫人物著作權的游戲卡片5000余張。經查,該團伙在未獲得著作權人任何授權的情況下,私自購進并銷售此類卡片,嚴重侵害了權利人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述案例是我市公安機關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犯罪工作的縮影,案件涉及煙酒食品、服飾鞋帽等與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充分凸顯當前侵害消費者權益犯罪活動呈現出線上線下一體化、跨區域鏈條化、作案手法隱蔽化等新特點、新趨勢。
針對此類犯罪的新情況、新問題,下一步,淮南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將始終保持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犯罪活動的“零容忍”態度,持續保持高壓震懾態勢,重點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續加大打擊力度。聚焦食品藥品、農資產品、煙酒飲料、電子產品、文創產品等重點領域,緊盯城鄉結合部、批發市場、物流集散地等重點部位,密切關注網絡直播、社交電商等新興業態,廣泛開辟線索來源,強化破案攻堅力度,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現一起、深挖一起、嚴懲一起,堅決鏟除犯罪滋生土壤。
二是持續深化協同聯動。進一步加強與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文化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聯合執法、檢驗鑒定、聯席會議等長效工作機制,構建“行政監管+刑事打擊”的閉環工作體系,形成監管執法強大合力,提升全鏈條、全環節監管執法效能。
三是持續加強宣傳引導。深化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創新宣傳形式與載體,加大消費維權法律法規、識假辨假常識及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引導經營者樹立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理念,提升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同時,暢通違法犯罪線索舉報渠道,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凝聚社會共治合力,打一場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犯罪的人民戰爭,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媒體朋友們、市民朋友們,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任重道遠,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偵破、每一次消費市場的凈化提升,都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與廣泛參與。在此,我們衷心希望廣大市民在消費過程中提高防范意識,注意留存購物憑證,遇到消費糾紛或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時,及時撥打110或通過正規渠道向公安機關舉報。同時,懇請各位媒體朋友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公安工作,通過鏡頭和筆觸傳遞法治聲音、曝光不法行為、凝聚社會共識,與公安機關攜手并肩,共同守護全市人民的消費安全和美好生活!
我的發言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主持人:
下面請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黃華純發布典型案例。

黃華純:
各位媒體朋友們上午好,2025年全市消保委組織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研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新問題,妥善解決消費者各類消費糾紛。各級消保委組織全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1134件,解決1132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11萬余元,接受來電來訪2650余人次。
下面由我向大家發布市消保委2025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1月,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其交付1.3萬元,預定月子會所母嬰護理服務,后因嬰兒意外早產,需住院護理,無法進行母嬰護理服務,雙方協商無果。經市消保委協調,該月子會所退還消費者全部預付款。
案例二:2025年4月,消費者鄭女士投訴,稱其在大通區某美容店接受服務,被該店虛假信息誤導,前往外地某美容店接受美容服務,后發生糾紛。經大通區消保委調解,經營者補償消費者10000元。
案例三:2025年5月,消費者李女士投訴,其通過網絡在謝家集區某商店購買手串,試戴后發現不喜歡,想要無理由退貨,雙方因商標被撕壞發生爭議。經謝家集區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貨退款。此舉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000元。
案例四:2025年5月,消費者洪先生和廖先生到八公山區消保委投訴,稱其聽信商家宣傳,購買了超出自己實際需要量的保健食品。經八公山區消保委調解,達成退貨退款的一致,經營者退還兩位消費者購物款合計53000余元。
案例五:2025年6月,消費者趙女士的投訴,其通過某房產中介公司,購買位于潘集某小區二手房,交付一定費用后,發現該房屋曾發生嚴重火災,經潘集區消保委調解,中介公司退還消費者8000元。
案例六:2025年7月,消費者吳先生投訴稱,稱其父親于2024年5月在某農機合作社購買了一臺旋耕機,后發現該旋耕機為“處理品”,享受不到有關優惠政策。經壽縣消保委調解,雙方達成退貨一致,此舉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5000元。
案例七:2025年7月,田家庵區某家具店老板突然失聯,致近百位消費者所購商品無法順利送達,引發不良社會輿情。田家庵區消保委積極配合區政法委處理該糾紛,經多方協調,96個訂單、價值140余萬元商品得以順利送達,解決了一起嚴重的群體被侵權案件。
案例八:2025 年 7 月,消費者段女士投訴,稱其在鳳臺縣某4S店購買某品牌汽車,提車后發現車輛存在多處質量問題。經鳳臺縣消保委調解,經營者同意換車,此舉為消費者挽回損失9萬余元。
案例九:2025年7月,消費者潘先生投訴稱,其支付4700元換購某品牌電視機,訂購單標明了品牌某型號,到貨安裝后發現該型號與訂單不一致,商家解釋兩者為同一型號,消費者不認可該解釋,要求按訂單約定提供產品。經市消保委溝通協調,因商家無法提供該約定型號產品,最終為消費者退貨退款處理。
案例十:2025年7月,消費者劉女士投訴,稱其在某商場購買沙發和單椅,經營者送貨時,因劉女士房屋門限制,不好進屋,送貨人員未與消費者溝通,擅自拆除沙發包裝,粗暴搬運,造成沙發和家中瓷磚等損壞,經溝通后,二次送貨仍出現此類問題。經高新區消保委調解,經營者同意為劉女士退回沙發和單椅以及瓷磚賠償款約32000元。
主持人:
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請記者提問時先通報所在媒體機構名稱。
安徽法治報記者:
我們注意到市中院過去一年依法審理了很多消費維權案件,今天發布的案例也很有代表性,請問市法院今年“3.15”還有哪些具體的普法活動?
宮軼男:
謝謝您的提問。今年“3.15”期間,除了發布典型案例,市法院還將在3月14日下午3點半,在中暖新世界廣場中庭,舉辦一場主題為“守護消費環境 共筑誠信市場”的大型普法宣傳活動。活動現場將設置法官小課堂、有獎互動問答和法律咨詢專區,同時,商戶代表也將上臺宣讀誠信經營承諾書。我們希望通過這種面對面、接地氣的方式,真正把法律知識送到群眾身邊,讓大家聽得懂、用得上。歡迎廣大市民和媒體朋友到場參與。
主持人:
請繼續提問。
市場星報記者:
隨著天氣轉暖,旅游市場逐漸進入旺季,不少市民都在規劃出游。但與此同時,旅游消費糾紛也時有發生。請問針對旅游消費,貴單位有哪些具體的消費提示或維權建議,幫助游客避免“踩坑”,保障自身權益?
馬學根: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旅游本是放松身心、享受生活的方式,但如果遇到消費糾紛,確實會影響游客體驗感。結合近年來的投訴熱點和日常監管情況,我們為廣大消費者梳理了 “五要五不要”的旅游消費指引,希望能幫助大家擦亮眼睛、放心出游。
一、要選擇正規經營主體,不要輕信“低價游”噱頭。
報名參團時,請務必查看旅行社的《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優先選擇信譽好、口碑佳的正規旅行社。對于通過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平臺推送的“不合理低價游”、“零團費”、“負地接”等產品,要格外警惕——這些往往暗藏著強制購物、行程縮水、增加自費項目等陷阱。請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明顯低于成本的旅游團,大概率是“購物團”或“套路團”。
二、要簽訂規范旅游合同,不要相信口頭承諾。
無論是一日游還是長線游,出行前都必須簽訂正規的旅游合同,并要求旅行社提供出團通知書及行程單。要仔細閱讀合同每一項條款,特別是行程安排、住宿標準、用餐標準、是否有購物店及購物次數、是否有自費項目等關鍵信息。對于旅行社工作人員口頭承諾的“全程零自費”、“純玩無購物”等內容,一定要寫入合同,否則口頭承諾難以作為維權的依據。
三、要明確行程和退改規則,不要忽略細節條款。
委托旅行社預訂機票、酒店、門票時,除了價格,更要重點關注退改簽規則。很多特價產品標注“不可退改”或“限時取消”,一旦行程有變可能面臨較大損失。建議在行程確定后再下單,或選擇有“退訂險”的產品。同時,要留意行程單中是否有模糊表述,比如“準五星”、“同級酒店”、“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行程”等,必要時可要求旅行社明確具體酒店名稱或備選方案。
四、要理性購物消費,不要沖動跟風。
在景區或導游帶去的購物點購物時,要保持理性。對于玉石、中藥材、乳膠床墊等高價值商品,務必索要正規發票,并核對商品材質、產地、含量等信息是否與宣傳一致。遇到“老鄉店”、“專家講座”等套路,要提高警惕,切勿被“限時優惠”、“最后幾件”等話術沖昏頭腦。如遇強制或誘騙購物,可現場錄音錄像,并立即撥打投訴電話。
五、要保留消費憑證,不要放棄維權。
妥善保管好合同、發票、收據、行程單、支付記錄、聊天記錄、旅游宣傳頁面截圖等所有憑證。一旦發生糾紛,這些都是維權的重要證據。如果在旅游過程中權益受損,可先與旅行社或商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請及時撥打12345便民熱線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消委會或文旅部門投訴。我們將第一時間調查處理,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祝愿每一位游客都能乘興而行、盡興而歸,享受美好旅程!謝謝。
主持人:
請繼續提問。
今晚800記者:
請問市衛健委在下一步的醫療衛生領域消費維權工作中,有哪些具體的工作計劃,又會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哪些消費指引呢?
王洪麗:
謝謝您的提問。下一步,市衛健委將持續以保障群眾健康權益為核心推進消費維權工作。一是強化行業全流程監管,深化醫療服務、醫美、口腔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督促各類醫療機構依法規范執業,從源頭減少消費糾紛。二是從嚴打擊侵權行為,暢通12345熱線等多元投訴渠道,對舉報線索做到有案必查、查實必處,切實維護醫療消費市場秩序。三是健全誠信體系,持續做好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引導行業守規經營。同時,我們也會通過多平臺開展消費引導,提醒消費者選擇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妥善保存診療憑證,遇到權益受損時依法維權。此外,還將持續發布消費警示和典型案例,不斷提升群眾理性就醫、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主持人:
請繼續提問。
今晚800記者:
請問市場監管部門在實現“提升消費品質”年主題目標方面有哪些工作部署?
段然:
為實現 “提升消費品質”年主題目標,市場監管部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一是持續加強市場監管,保障民生消費安全。關注重點領域監管,加大抽檢力度和頻次,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筑牢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三品一特”的安全屏障,全面提升消費品質。二是持續發揮投訴舉報處理職能,化解民生消費糾紛。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研究多途徑的消費糾紛處理方式,推動訴調工作高效開展,讓消費者消費無憂。三是持續推進消費領域聯合懲戒政策,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加強信用建設,讓失信企業無所遁形。四是持續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維權知識宣傳,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向消費者傳播正確的消費方式,倡導科學、健康、節約的消費理念,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消費方式。引導群眾正確運用法律知識,采取合理維權途徑,督促被投訴者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形成和諧的維權氛圍。
主持人:
請繼續提問。
淮南日報記者:
當前,網絡消費、預付式消費、醫美消費等新業態、新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頻發,檢察機關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公益訴訟方面主要聚焦哪些重點,又將如何發揮職能作用?
岳青:
近年來,我市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的重要著力點,重點圍繞食品藥品安全、個人信息保護、預付式消費、醫美亂象、網絡虛假宣傳、不公平格式條款等領域開展監督。在履職方式上,檢察機關綜合運用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支持起訴等多種手段,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訴訟;對制售假藥、虛假宣傳、侵害眾多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依法追究民事侵權責任,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讓違法者“痛到不敢再犯”。同時深化“府檢聯動”工作機制,與農業農村、文旅、市場監管、消協等部門協調聯動,推動形成跨部門、跨區域、線上線下共治格局,切實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錢袋子”安全,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主持人:
請繼續提問。
安徽法治報記者:
新的一年,公安機關在護航消費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有哪些重點部署?
姚瑞:
2026年我們將堅持以打開路、以打促治、打防結合:一是緊盯網絡售假、農村市場、校園周邊、養老食品等突出問題,保持嚴打高壓;二是深化行刑銜接,提升精準打擊能力;三是加強宣傳引導,提升群眾識假辨假與依法維權意識;四是聚焦優化營商環境,護航企業創新與品牌保護,以公安擔當守護淮南消費安全、服務高質量發展。
主持人:
請繼續提問。
市場星報記者:
今年的消費維權年主題是“提升消費品質”,請您簡單解讀一下年主題的內涵?
黃華純:
“提升消費品質”年主題的涵義是,各級消協組織要履職盡責、守正創新,以提升消費品質為目標,通過促進消費供給提質、加快消費維權提效、推動消費環境優化,助力消費提質擴容,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持久動能。 一是提升商品服務質量,筑牢消費品質基礎。二是提升消費維權效能,增強消費品質保障。三是持續優化消費環境,涵養消費品質生態。全市消保委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聽取消費者訴求,關注消費者反映的熱點、難點、痛點問題,引導行業協會、消費企業等守法自律誠信經營,形成消費維權社會共治共享氛圍,促進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營造安全放心、優質滿意的消費環境。
主持人:
好的,感謝各位發言人的發布,本場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