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關于安徽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第四批交辦信訪件查處情況的公示
安徽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6月10日(第四批)交辦我市的11件信訪件,截至6月16日,已辦結5件。其中,經查屬實的11件,不屬實0件。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 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1 |
LD202500161 |
淮南市田家庵區安成鎮沿淮村新農村污水管網改造工程施工土地未回填,產生揚塵,路面未硬化有污水(500米)。 |
田家庵區 |
大氣 |
收到信訪件后,田家庵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屬地進行現場核查處理。經查,此處工程為省級美麗中心村建設工程,現場存在路面揚塵及污水未及時清理的情況。 |
屬實 |
加強監管力度,確保問題不反彈。 |
2025年6月11日下午,安成鎮人民政府督促施工方對路面的灰塵和泥土進行清掃和保潔,同時要求增加灑水降塵的頻率,及時覆蓋裸土。對路面污水及時處理,加強日常巡查力度頻次,減少對周邊居民影響。 |
否 |
無 |
|
2 |
LD202500160 |
淮南市田家庵區陳家崗東盛友邦制藥廠夜間有時有臭味傳出,影響居民。 |
田家庵區 |
大氣 |
收到信訪件后,田家庵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屬地進行現場核查處理。經查,群眾反映的制藥廠為安徽東盛友邦制藥有限公司,該公司前身為淮南市第四制藥廠,1991年在現址投產,2003年改制為安徽東盛友邦制藥有限公司,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于2019年4月22日通過原淮南市環境保護局批復,2019年9月完成自主驗收,2020年8月9日獲得最新排污許可證。主要從事中藥材加工,主要產品為抗病毒口服液,板藍根顆粒,腦力靜糖漿。該公司現有3個車間,分別為提取車間、灌裝車間以及固體車間,均已按照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批復要求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其中主要產生異味的車間為提取車間。 |
屬實 |
幫扶企業優化整改,減少污染物外排,最大可能減小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
1.為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該公司已消減產能,將原有提取車間4臺雙效濃縮器減少為2臺。 |
否 |
無 |
|
3 |
LD202500159 |
淮南市謝家集區謝李路老馬山屠宰場對面倒閉多年老礦承包給東辰集團生產磚塊,大貨車進出導致生活區地面揚塵嚴重,車輛亂停。 |
謝家集區 |
大氣 |
經調查,群眾反映企業為淮南東正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淮南新綠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這兩家公司地理位置相鄰,均為煤矸石燒結磚生產企業,兩家公司均隸屬于淮南新東辰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淮南博羅環保建材有限公司。因集團公司磚瓦企業績效優化整合,2024年7月以來兩家企業均處于停產狀態。 |
部分屬實 |
加強道路保潔、減少揚塵污染。 |
1.督促責任部門對路邊建筑垃圾進行清運。 2.督促淮南博羅環保建材有限公司留守處和李郢孜鎮人民政府加強此段道路清掃灑水保潔,避免道路揚塵污染。 |
否 |
無 |
|
4 |
LD202500156 |
淮南市大通區濕地公園有部分濕地被濋戈文化公司封鎖起來,濕地水面被改成收費游船項目,破壞植被。 |
大通區 |
土壤 |
經調查,群眾反映的大通區濕地公園屬淮南市文旅集團運營管理,根據淮南市政府專題會議精神,淮南市文旅集團積極導入文旅產業項目,經招商引資,引進淮南市濋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開展“夢幻螢光,探秘自然”光影展活動,引進淮南君合文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實施淮南舜耕山湖心島露營基地等文旅項目。 |
部分屬實 |
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修復濕地受損植被。 |
1.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落實文旅活動項目宣傳,爭取群眾理解支持。 3.完成湖心島露營基地項目清理整治后,將對島上綠化進行補植。 |
否 |
無 |
|
5 |
WX202500096 |
東苑西區部門垃圾桶清理不及時,異味擾民。 |
田家庵區 |
大氣 |
收到信訪件后,田家庵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屬地進行現場核查處理。經查,東苑西區現場未發現存在垃圾桶滿溢現象,垃圾桶身較臟且并未封閉處理。對周邊居民咨詢表示小區內垃圾桶平時較干凈,異味較小。 |
部分屬實 |
及時清運垃圾,避免異味擾民。 |
2025年6月11日上午,屬地街道協調物業公司對小區內垃圾桶進行沖洗,及時蓋上桶蓋進行密閉處理,并要求增加清運頻次,確保不出現垃圾溢出現象。 |
是 |
無 |
|
6 |
LD202500150 |
謝家集區平山街道新安社區老房管局小區衛生無人管理,窨井蓋破損缺失,有臭味傳出。 |
謝家集區 |
大氣 |
經調查,謝家集區平山街道新安社區老房管局小區屬于物業全覆蓋的老小區,該小區衛生屬于東華物業有限公司管理,原衛生清掃頻次為一周清理1次,頻次較低,現場檢查時發現小區內3處窨井蓋存在破損的情況。 |
部分屬實 |
加大物業管理力度,維護群眾居住環境。 |
已與東華物業有限公司進行協調,提高新安社區老房管局小區衛生打掃頻次,現衛生改為3天清理一次;小區內3處破損的窨井蓋,現已全部更換。 |
是 |
無 |
|
7 |
LD202500138 |
謝家集區洞山西路路南淮河化工廠,謝家集區創新園有建筑垃圾堆放,希望進行垃圾覆蓋或者清運。 |
謝家集區 |
其他 |
經調查,群眾反映的洞山西路路南淮河化工廠全稱為安徽淮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該企業已于2015年停產,目前該廠區正被改造為謝家集區春申文創產業園區,廠房改造過程中有部分建筑垃圾露天堆放。 |
部分屬實 |
建筑垃圾及時清運,減少揚塵污染。 |
已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對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清運,未能及時清運的嚴密覆蓋。 |
是 |
無 |
|
8 |
WX202500089 |
潘三礦數年一直將未經處理的污水排往灌溉渠,一年到頭臭氣熏天,架河抽水來又把污水沖進農田,污染莊稼地! |
潘集區 |
水 |
經查,潘三煤礦產生的污水主要通過礦井水污水處理站和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 礦井水污水處理站主要采用“混凝-沉淀”工藝,處理規模為12000m3/d,具體工藝流程為:礦井水由井下提升進入調節沉淀池,再泵送至高效澄清池,添加PAC、PAM混凝沉淀后,經無閥濾池過濾,復用于井下生產、地面灑水降塵等,富余的礦井水經標準化排口達標外排至泥河(不進入架河西干渠),現場核查未發現存在礦井水未經處理排到灌溉渠的現象。 潘三生活污水處理廠原先由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礦建設使用,該生活污水處理廠設計日處理污水4000噸,排放口安裝有污水自動監測設備(COD、氨氮、pH),2019年底交與潘集區人民政府并由潘集區住建局管理。目前潘集區住建局委托淮南懋博建材商貿有限公司負責潘三生活污水處理廠基礎運行、日常的設備基礎維護等工作。現場檢查時,該生活污水處理廠部分污水治理設施運行效能低下,但未發現污水外排現象。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全區污水處理站的監管力度,確保各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 |
1.由潘集區住建局對該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改擴建,主要建設內容為:潘三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提升由4000噸/日提升至6500噸/日,更換廠區現有損壞設施設備,改造原有生物接觸氧化池,增加污泥濃縮脫水系統、池容及生物量、反硝化脫氮功能,新建強化沉淀池,池體清淤、地坪修復,康馨園小區及潘三菜市場雨污分流改造,該項目于2024年10月3日開工建設,目前土建主體施工已完成,設備采購已完成,預計6月20日開始新建深化沉淀池設備安裝,6月底進行老設備拆除,7月中旬進行老設備更新安裝,九月底完工;康馨園小區及潘三菜市場污水管網正在施工,預計本周完成主管網貫通。 |
否 |
無 |
|
9 |
WX202500088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國慶街道前鋒一村62號樓一單元6室周圍有偽基站及其他輻射設備向舉報人家進行大功率電磁波輻射,希望有關部門能提供一個專業檢測工具。 |
田家庵區 |
輻射 |
收到該信訪反映問題后,2025年6月11日上午淮南市生態環境局會同駐市監測中心、田家庵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前往現場進行核查。經核查,前鋒一村62號樓一單元周圍未發現有偽基站及其他輻射設備;120米外有鐵塔公司建設的1座通信基站,該基站已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完成備案,查詢往年該基站周邊輻射環境監測報告結果符合要求,目前正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再次開展監測;現場使用專業測量儀器對投訴人提出的多個敏感點進行現場輻射劑量值監測,輻射監測劑量數據均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3-1公眾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
部分屬實 |
加強宣傳告知,普及輻射知識,做好群眾解釋工作。 |
由相關部門加強向周邊群眾的輻射安全宣傳,做好群眾溝通理解工作。 |
否 |
無 |
|
10 |
WX202500087 |
淮南市鳳臺縣新集鎮花家湖大橋下面旁邊寺廟那里半夜焚燒祭祀品,嚴重污染天氣,希望有關部門領導嚴格督查。 |
鳳臺縣 |
大氣 |
經調查,信訪反映問題為新集鎮新崗村胡家廟,現場檢查發現廟前有兩小堆焚燒祭品痕跡。該廟修繕于2016年,由于位置偏僻,建廟以來香火很少。6月7日、8日晚,新崗村村民因還愿連續兩晚在廟前焚燒祭品(香、紙制品),因短時間內煙比較大,影響到周邊居民。 |
屬實 |
勸阻焚燒行為,加強宣傳教育。 |
已對胡家廟地面上的祭品焚燒物進行了打掃清除,并向還愿村民及周邊群眾宣傳了文明祭祀、文明上香等相關政策,防止出現過度祭祀問題。加強對胡家廟管理力度,同時明確一名村干部監督,強化日常巡查,防止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
是 |
無 |
|
11 |
LX202500009 |
淮南市舜耕山風景區長山南坡下,大規模修建個人公墓,時間長達二十年左右,毀壞長山半座山生態林。 |
田家庵區 |
其他 |
經調查,1999年5月27日,長豐縣民政局與長豐縣洞山林場達成協議,在長山一帶建設“舜耕山公墓西區”。2000年12月28日,長豐縣林業局向洞山林場下達《關于同意成立長豐縣舜耕山公墓西區管理處的批復》(長林〔2000〕65號),同意成立長豐縣舜耕山公墓西區管理處,聘請廖光付為負責人。2004年長豐縣整體劃轉至淮南市管理,后洞山林場通知廖光付停止建設。2024年4月13日,淮南市林業局巡查發現廖光付存在擴建墳墓行為,對其立案調查。調查發現廖光付私自擴建墓地總面積3979平方米,依法對其罰款5.877萬元。鑒于其擴建墓地已出售,無法全部恢復為林地,市林業局對其啟動生態損害追償,追償生態損害費用28.4294萬元,相關費用已于2024年7月全部繳納。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長山公墓的巡護,杜絕私自擴建墓地行為。 |
淮南市林業局已對廖光付擴建墳墓的行為立案查處并對其啟動生態損害賠償,在案件查處的同時對長山公墓進行封存管理,要求禁止開展公墓建設及出售行為,并將相關情況同步告知淮南市民政局。 |
否 |
無 |

